将“净风行动”和“净网行动”常态化。继续坚持开展“净风行动”,及时查破“黄赌毒”案件,依法处理“黄赌毒”非法经营者、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继续扎实开展“净网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网吧等违法犯罪活动。
固化校园秩序整治和安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对学校、幼儿园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落实派出所民警担任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机制。
建立街面灯杆报警定位系统,方便群众报警求助。结合市政府近期建设的“数字路灯系统”,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市区范围内的灯杆上标注110报警编码,便于群众确认报警求助的具体位置。
为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外地旅客出具身份证明,方便群众住宿登记。需要入住旅馆但因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外地旅客,可向住宿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开具身份证明,凭证明办理住宿登记。
推行社区街道交通微循环模式。实施“小区街道交通微循环模式”试点,年内完成一批小区交通微循环改造,综合运用单行线、左转弯待转区、禁左、公交优先等交通组织方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推广治安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员制度。
探索建立“流动交通管理服务站”。逐步将全市交警巡逻警车升级为“流动交通管理服务站”,通过无线警用终端设备,向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信息查询、交通违法处理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等职能。
实行销售商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农村地区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在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推行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农村地区新购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带牌销售”。
开通“境e通”公众服务系统和出入境业务语音自助服务热线。在驻济涉外单位开通“境e通”公众服务系统。开通便民服务热线(电话:85081088),24小时全天候为群众提供语音查询服务。
实行重点工程“一对一”消防跟踪服务。对全市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大型重点工程,在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确定专人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
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在市区现有东、西两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启用市区北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缩短消防审验办理时限。依托“365”消防服务平台,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3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
开辟“落户直通车”。对在济南市投资发展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金融机构等整建制迁入人员,实行市级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协调工作模式,通过开展现场办公,开辟“落户直通车”,简化办事程序。
实行居民身份证集中办理制度。在市区建立居民身份证集中受理大厅,每区设3-5处,实行弹性工作制,居民身份证办证周期由公安部规定的60天缩短为30天。
畅通警民在线交流互动和报警服务渠道。依托互联网“公安服务在线”建立“网上公众评警系统”、建立“网上大走访”系统。市区社区民警全部建立“网上警务室”,及时受理群众网上咨询。
开通出入境网上申办服务。
实行网上驾考预约服务。实现群众对驾考的网上预约,市民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考试时间。
开通大型群众性活动在线申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