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华
据2010年9月27日《新京报》载:《民政部要求排查不合条件低保户》,文中称:“今年6月,国家审计部门发布的审计报告称,有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亿元,其中向1.19万户登记拥有个人企业、车辆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7376.65万元。”
如果我们对这些都视而不见,那么,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公正可言吗?还有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保障可言吗?
民政部要求:年底前,各地将对城市低保户认定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之一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现“应退尽退”。
先说“应保尽保”:生活最低保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我们不能遗漏一个应当得到生活最低保障金的人、一个应当得到生活最低保障金的家庭。让他们免受冻馁之苦,让他们体面地、有尊严地活着,是人民国家的人文关怀,是国家的责任。
民政部已着手布置一场全国性的低保认定工作的大排查。到今年年底,排查任务之一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
民政部又说,为保护低保对象隐私,不提倡对低保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当一个人、一个家庭,因领取社会救助而羞耻的时候,表明这个人、这个家庭是个自重自强自爱的人、自重自强自爱的家庭。对此,我们应当尊敬。
但“不提倡对低保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否则公众何以行使监督权?并且会给某些人的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再说“应退尽退”的排查:
民政部的《通知》明确: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民政部称,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曾表示,今年上半年,民政部已在33个市(区、县)开展了家庭收入核对工作试点,跨部门对家庭收入信息进行比对,“下半年,民政部会加快建立传统方法与跨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收入核对机制。”
我们应当认真地做好这件事,城市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