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胡志英)《临沂市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骨干专业的院校,每创建1个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骨干专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补助。
《办法》同时规定,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职业院校实训设备购置补助、职业院校创建骨干专业补助、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及奖励补助、职业教育宣传补助、市级职业院校“以奖代补”等方面。职业院校“以奖代补”的范围为市级职业院校,奖补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测算出对职业院校的奖励经费,奖补资金由职业院校统筹安排使用。涉及的因素主要包括、院校的办学情况(60%)、校企合作开展情况(20%)、教师参加各级培训情况等。
院校提出申请后,临沂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资金分配原则提出专项资金补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