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热线消息(记者 郇恒吉)因土地使用证上的一字之差,办理房产证时遭拒,沂水县黄山铺镇一村民刘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核实当时办理时的档案,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政府提出申请更改。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黄山铺村,房子靠近公路,2003年因道路拓宽需要拆除,统一修建沿街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建的可由当地土地所免费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他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拆建工作,并由土地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后来发下的土地使用证上名字是刘淑强,他本人的真实姓名为刘富强。“由于没有知识,对这些东西不了解,觉得名字错误没什么大的影响,便一直没有放在心上。”刘先生说。
前不久,刘先生到县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证时遇到了麻烦,县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出具与土地使用证名字一致的身份证等证件办理。由于土地证上的名字错误,他便无法出具相关的身份证件。“当初是镇里统一办理的,到底是怎么弄错的,我也无法确定。”刘先生说,他表示现在很是着急,不知如何能解决。
2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情况必须查看当时办理土地使用证时的档案,根据档案上留下的签名确定到底是由谁造成的过错,谁的错误谁承担,然后根据事实情况向县政府提出更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