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修文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局一工作人员在眉山一家酒楼为女儿举办婚礼,酒楼旁竟停着一辆120救护车。东坡区松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强表示,这不是救护车,是一辆公车。东坡区卫生局处理结果是:刘强开单位救护车参加婚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通报批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写出书面检查,按出租车的5倍标准追缴公车使用费150元,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9月27日《成都商报》)
开着救护车赴婚宴,不知道这位院长是为了方便自己还是有意给请客的添堵。在常人眼里,应该是没有多少人喜欢看到救护车的,更何况人家还是在办婚宴,开救护车赴宴首先就让人觉得不太舒服。同时,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应该把救死扶伤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然而,当这位院长开着救护车去赴宴的时候,心里哪还想着病人的死活。面对记者的采访,这位院长称,“是医院的公务用车,不是120救护车。当时是驾驶员去县医院接病人,中途陪一个朋友在附近一楼盘看房子,把车停在那儿的。”我们权且认为院长说的是实情,但是,就算当时他所开的车是公务车,陪朋友看房子难道算是公务吗?就算这辆车不是救护车,这位院长也涉嫌公车私用。其实,在常人眼里,一辆车是公务车还是救护车应该不难鉴定。不知这位院长的解释是在考验常人的智商,还是被抓现行后的无奈狡辩!
令人欣喜的是,我们看到这位院长受到了相应的处分。但是,这件事情平息之后,医院应该反思:有没有真正把患者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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