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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待遇属于“村民自治”
  • 2010年09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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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非转农”问题,记者咨询了滨海区央子边防派出所的户藉民警。根据山东省相关户藉政策,大学毕业后未就业的学生,可以回到原来的村落户口,但是是否能够享受“村民待遇”,就是村委自行决定了。

    户藉民警告诉记者,根据政策规定,只要接收单位出具证明,落户申请人证件齐全,就能够办理落户手续。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没处落户口,只要原村村委同意,就可以落回到原来村中。

    “大学生来办理落户手续时,应该持有所落村的‘接收证明’,以及迁移证和户口本”,民警说,同时还需带着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三证的复印件。另外,户藉档案上不会显示享受村里给予什么样的福利,村民如何享受待遇都是“村民自治”进行规定的。

    本报记者 王琳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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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非转农”对村民不公平
留城不易,回村亦难
是否享受待遇属于“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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