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孔雨童 通讯员 王传浩 马春鹏 周志强
记者从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从明日起,烟台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有大幅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至18.5万元;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13万元。
据悉,经过调整,预计烟台市直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将增加支出超过1200万元,将进一步大幅减轻患者的负担。
城镇职工封顶线>> 由15万元上调至18.5万元
城镇职工的最高支付限额是一年之内的第二次调整。2010年4月,为了减轻患者负担,烟台市直医疗保险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度的9万元,调整为15万元。自2010年10月1日起,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再次由15万元调高至18.5万元。加上大额救助基金的15万元,市直参保患者年最高报销额将达到33.5万元。
经测算,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市直参保患者减负334万元;再由15万元调整为18.5万元,市直参保患者又将每年减负96万元,二者合计43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重病患者的保障力度。
城镇居民封顶线>> 由8万元提高至13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线也同时提升,据了解,自2010年10月1日起,烟台市辖区参保居民因住院和治疗统筹病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13万元。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药品目录》调整>> 增加1133个可报药品
据了解,烟台市2010年版《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934个,其中,西药1941个,中成药1923个,民族药70个;甲类药品778个,乙类药品3123个,限工伤保险使用的有29个,限生育保险使用的有4个。
与2006年版相比较,可以报销的药品范围扩大了:一是新增药品及剂型1133个,其中,西药414个,中成药697个,民族药22个;二是取消药品296个,其中,西药148个,中成药145个,民族药3个;三是限制使用范围发生变化共1125个,其中,内容发生变化的626个,新增使用范围405个,取消使用范围94个。
此外,部分药品的自付比例降低。药品自付比例将由0%、5%、15%、30%调整为0%、5%、10%、15%。0%、5%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维持不变;原自付比例为15%的药品,属于国家、省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自付比例由15%调整为10%,其他的自付比例维持15%不变;新增药品、由甲类调整为乙类药品及原自付比例为30%的药品,统一调整为15%。由原自负比例30%调整为15%的药品有138个。
经测算,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后,预计将减轻市直参保患者负担每年约600万元。
据悉,2010版《药品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诊疗项目》调整>> 64排CT纳入统筹范围
2010年版《诊疗目录》自付比例共分为五档:0%、5%、10%、20%、30%,2010年《诊疗目录》最高限价共370项,部分项目最高限价略有提高。2010年版《诊疗目录》共汇总一次性材料545项,较2006年版新增279项。2010年《诊疗目录》新增项目包括64排CT;CIK细胞治疗和血浆置换项目。
经测算,实施2010年版《诊疗目录》后,预计市直医疗保险每年将增支统筹基金560万元。
据悉,2010年版《诊疗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