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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危及明清老房
保护还是拆除,目前不得而知
  • 2010年09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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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热线消息(记者 韩筱雨)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村有一处“崔家大院”,为明清时期的古建筑,是临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独树头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崔家大院或将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29日上午,记者来到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村,这里紧靠滨河大道,正在进行旧村改造。从路上便可看到,这里的房子几乎都已拆除完毕。在一位村民指点下,记者找到了几座还没有拆除的房子,村民告诉记者,这几座房子就是现存的“崔家大院”。

    记者看到,这几座还没拆除的房子颇具古风古韵,青砖碧瓦,屋顶、房梁、角落,处处可见古朴的味道。这几座房子周围,都是拆除房屋留下的一堆堆瓦砾。这几座房子虽然暂时还保留着,但是门窗大都已经被拆除,也已没有人居住。在北边,一家由老房子改建的供销社还暂时没有搬走,门口的小黑板上写着“因旧村改迁,店内商品及用具降价80%处理”字样。

    记者从文物部门了解到,“崔家大院”是一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明清时期典型的建筑风格,具有很高的艺术观赏和科学研究价值。关于在此次旧村改造拆迁中如何处理“崔家大院”,目前并没有相关部门报过相关材料或者申请。“这是一处很有价值的文保单位,目前临沂市像这样的古建筑已经不多了。”文物专家告诉记者。

    据了解,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记者咨询了负责独树头旧村改造拆迁的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到底如何处理这几座房子,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究竟原址保护还是拆除或者迁移,要等区里形成最后的决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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