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刊登了《“家庭旅馆”:便民还是扰民?》、《“家庭旅馆”难让人放心》文章后,引起了不少读者的热议,就“家庭旅馆”如何监管,读者给出了不少建议。
角沂馨苑旅馆高老板:要说扰民,其实小区里也有素质不高的业主,一样也会抽烟、喝酒、带坏孩子,不能全部归罪于来住宿的大学生身上。家庭旅馆中,每套房子也就有六七个单间,按每个房间每晚10元计,一天晚上挣不到几十块钱,办理这证、那证,费用太高。要保持卫生、安全,建议勤洗、勤换床单,完善取暖、
饮水等配套设施,按时锁门,才能让入住者放心。
角沂社区刘书记:作为社区的负责人,刘书记表示,他对于小区里开的宾馆也是又爱又恨,有些居民没有了地,也没有谋生的技能,开个小家庭旅馆也是有情可原,但是对于其他业主确实带来很多麻烦。他说:“大部分的宾馆都没有手续,仅个别有,社区也没权干涉,建议有关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有无手续都要规范化经营。”
砚台岭工作区负责人:“家庭旅馆”,是城市发展中农民失地后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其安全经营受各方面监管。首先是公安部门治安大队的执法,其次,对于小区内进出的人,物业上应对整个小区的安全负责。在创城期间,一些不合格的旅馆已进行了清理。
对于“家庭旅馆”存在,是特殊环境下,特殊因素造就的,不能一棍子打死,如何在不合规中求规范,那就需要相关部门及宾馆老板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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