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0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田绪宏 记者 赵壁)48万元的货款,只付了12000多元就不管了。徐州特约经销商收到货后不支付货款,一拖就是四年。李沧法院的20余名法官和干警近日奔赴徐州执行回37万元的货款。30日,青岛某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李沧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青岛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和徐州的王某有多年业务关系,2006年5月7日王某被该公司授权为苏北地区特约经销商,享有该公司品牌全钢胎在该地区的经销权。2006年9月6日,王某收到该公司价值48万多元的货物后,付款12391元后,余款一直拖欠。多次催缴无果,2008年,青岛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原告货款470685.26元。
2009年3月11日,李沧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坐落于徐州市黄河北路房屋一处。因王某拒不履行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于2009年8月4日到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淮海汽配大市场王某的轮胎行执行。王某拒不出面,王某的妻子称,法院把黄河北路房屋查封了,他们就不在里面住了,也不还钱了,执行人员随即对该处房屋加贴了封条。2009年8月5日,王某委托妻子并委派律师到徐州市开发区法院与青岛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表示可以用两辆旧车折抵本案全部案款,遭到拒绝,要求再支付部分现款。但王某不同意再支付现款。执行人员决定对查封房屋进行拍卖,在李沧法院执行人员将要离开时,王某的妻子及子女在当地法院内对执行人员进行围堵,在当地法院干预下,李沧法院执行人员才得以安全离开。
2009年12月28日,青岛广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对李沧法院查封的王某的房屋作出了评估报告,其价值为465000元。2010年2月2日,法院向王某邮寄送达评估报告。2010年9月该房屋拍卖成交。近日,李沧法院工作人员奔赴千里之外的徐州将房屋腾空。为申请人执行回案款37万多元,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