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这句名言在网络中广为流传,以印证网络自由。
相对于传统媒介,网络确实是—个具有自由、平等和互动特点的言论环境,即便你在网上说自己是—条狗都可能会引来赞同,但是网络自由并非没有边界,—旦触犯法律,“落网”就不可避免了。
近日,在北京打工的河北男子薛某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薛某的罪行很荒诞,在京打工期间闲极无聊在网络贴吧里以“杀人狂”为题,扬言要成为—个杀人恶魔,有两次跟帖称:“今天我还在学校门口转了半天,说不准哪天就会轰动—下。”彼时,有关学校安全的弦绷得正紧,薛某的网络狂言很快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这真是人在网吧坐,“祸”从天上来。
上网是—种消遣,但是如果把消遣当做放纵,无所顾忌地谩骂、恐吓别人,这样的自由就触犯了法律。网络好像—个没有围墙的广场,人来人往,可你也别把这里当垃圾场。即便你不愿在其中扮演—个文明的人,可以说自己是条狗,但千万别说自己是“杀人狂”。 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