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个省区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2010年秋季招考公务员开始取消了包括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优惠政策,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支持者称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多数人认为,取消加分利大于弊。
据了解,各地依据有关规定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加分政策标准和范围不一。一些考生为了加分弄虚作假,有些部门为了加强本部门工作申请扩大加分范围,越加越滥,社会各界纷纷质疑加分政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公务员“凡进必考”就是为考生提供公开平等的竞争机会,加分政策让绝大多数考生输在起跑线上,不能体现公务员考录工作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的示范作用。某省公务员局新闻发言人屈小鹏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在一定时期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公务员法和试行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实施,加分政策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对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可依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之外,没有其他人员加分的有关规定。埋头苦干没有埋头复习的人在考试中更有优势,却人人都加一样的分,这有悖于加分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的初衷,也不利于基层人才队伍的稳定。
调整后考生实际享受了“报考范围更宽、招录几率增大”的优惠。据了解,新政要求各省区市每年招录公务员时,针对四类人员的特设职位专门招考不少于当年招录公务员总数的10%,或者招录四类人员数不低于该人群总数的15%,而且他们还可以报考不设职位的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招考制度在不断完善中,每一步变革都是追求公平的过程。
某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有些人认为取消加分政策没有严肃性,这种观点对新政策存在一定的误读。取消加分政策变更为特设岗位定向招录,对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各类人员更加有利,国家并非单纯性取消加分政策,而只是换一种方式兑现承诺。“任何一种考试制度都是相对公平的,人们不必苛求,应该看到国家公务员招考制度每一步变革都是追求公平的过程。”
有关人士建议,一项政策的出台应着眼长远,避免朝令夕改,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另外,社会公众应该对国家出台加分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和缓解就业的初衷给予更多的宽容,因为公务员考试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