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见习记者顾松)本报12日B08版刊登了《“南孚电池”炸伤男孩左腮》一文。13日下午,南孚电池销售人员宋先生将爆炸电池鉴定报告送到了男孩父亲高先生手中。经鉴定,爆炸电池系假冒品。随后,高先生向12315热线举报,工商部门查缴了涉嫌出售假冒电池的商店内的剩余电池(如图)。
东营区工商局消保科郭科长及胜利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高先生举报后来到事发现场,在了解电池爆炸事件后,随高先生来到涉嫌售卖假冒品商店。工商局工作人员查看了涉嫌出售假冒电池商店的营业执照,查缴了剩余的南孚电池。在了解了该店的进货渠道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向局领导汇报后,他们将会依法查处制售假冒品窝点。
记者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证明书”中看到,鉴定时间为10月13日,送检型号为LR6,送检数量两节,鉴定结论为:“经我司对此送检样品进行鉴定,其结果如下:此送检样品属假冒我司南孚牌产品。”假货特征为,电池负极底为假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