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殷亚楠)13日上午,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历下区智远办事处八涧堡村刚满55周岁的吕阿姨,手里拿着一张存折,笑得合不拢嘴,她收到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大礼”,从这个月开始,她可以每月按时领取396元的养老保险金了。
今年9月份,历下智远办事处八涧堡村106名被征地农民在街道的组织下,参加了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10月份,100名达到领取年龄(女55岁,男60岁)的参保人,都可以像吕阿姨一样,开始按月领取396元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据悉,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筹集,征地时男16-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年限为15年,女16-55周岁被征地农民,缴费年限为20年。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每超过一周岁,缴费年限减少一年,但缴费最低年限为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从足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参保人从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次年起,原则上以上年度5%递增,每年1月1日起,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