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3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李祥岐)13日下午,经区某电子厂工人王某在取款机取款时感觉自己的银行卡内少了100元钱,认为是ATM取款机吞了他的钱,一怒之下,王某的拳头便挥向了取款机屏幕。顿时警铃响起,王某吓得在取款机前一动不动。
经区公安分局西苑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看到犯罪嫌疑人王某仍呆站在取款机前,民警随后把王某带回了派出所。据西苑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王某损坏了ATM取款机,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银行初步评估损失为1万元。据了解,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