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孔雨童通讯员 孔磊)记者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起烟台市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含当年死亡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可领取每人每年1100元的取暖补贴°
据介绍,从今年起每年9月30日前办理的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与10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取暖补贴在核发待遇时一并发放°当年死亡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予以补发°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元°市直企业离休干部、事改企单位执行事业单位退休政策的人员,暂按每人每年11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资金从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