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通讯员 韩其奎 孔卫金记者 魏玉娜)《临沂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拟在三年内完成。
《意见》规定:由财政部门按照山东省贷款企业评级收费的60%,对参与信用评级的中小企业按资产规模给予1800元—5000元的补贴。获投资级(BBB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并获得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的担保费率优惠。
据悉,临沂拟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1000家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为银行业机构打造“优质客户库和备选客户库”。目前首批200家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已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