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18日讯(记者 高建璋)日前,济宁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开始对获得2009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省级文明机关的单位进行复查,并启动2010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省级文明机关申报推荐工作。
据悉,复查范围为省市级所有获得2009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镇(乡)、村;获得2009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获得2009年度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党政机关;获得2009年度省、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社区。
同时,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省、市级文明村镇的申报推荐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文明村镇创建标准的建制镇、建制乡和行政村;省级文明机关申报推荐范围为全市及县市区直以上的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审判、检察和民主党派机关;省、市级文明社区的申报推荐范围为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社区及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复查和申报推荐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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