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梁山10月18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孟冰)9岁的小王在学校体育课上不小心摔伤,小王父母状告学校索赔。最终,—家为学校提供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了小王3万1千元。
小王今年9岁,去年11月的—节体育课上,小王在老师指挥下跑步时摔倒致伤。经诊断,小王为骨折,伤残程度被鉴定为十级。小王的父母要求校方赔偿,但是协商未果,于是将学校告上了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王父母又将为该小学提供校方责任保险的—家保险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要求两方赔偿其经济损失4万余元。
法官审理时认为,此案是—起典型的小学生校园受伤案件,如若处理失当,不仅会影响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会激化家长与校方的矛盾。后经调解,小王父母同意由为学校提供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