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8日讯(记者 凌文秀)18日晚7点多,星光水晶城一期、二期的300多名居民聚在二期广场上讨论供暖问题。有居民提议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小区居民自己维权。
15日,本报C02版刊发了《一小区供暖规定惹争议》,报道了星光水晶城小区物业因为小区供暖率低,要求居民签协议,不保障供暖效果,供暖亏损还由用热户分摊。18日,记者见到了该小区《2010年星光水晶城供暖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业主(住户)自愿要求物业供暖,并承担供暖率达不到75%的责任,包括供暖质量和供暖运行亏损费用,当供暖时间提前或者延长超过120天时,本人同意按物业要求及时补交供暖费用。
“看见承诺书我就生气。”小区居民刘女士说,“物业有没有亏损还不是物业说了算?供暖质量不达到标准的18℃,也要给个标准呀!如果每天都不到10℃,我们是不是也不用去找物业了?”交了规定的钱,享受不到规定的温暖,小区居民很不同意。
小区几位业主代表表示,小区每个楼上推选一个楼长,每个单元推选一位小组长。“年轻人工作忙,建议由退休的、年纪大的人担任。负责跑腿儿、帮大伙儿反映问题。”直到晚9点,几位业主还在为各居民楼推选的楼长和小组长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