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庄文石)18日,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已经开始。其中,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将评选30名;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15个。
据了解,此次评选范围是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全市各级机关及公务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另外,此次评选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处(县)级机关(单位)及处(县)级及以上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科(乡)级公务员比例从严掌握,不超过受表彰总数的20%。
按规定,各县市区可推荐2名个人和1个集体,市直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作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候选对象。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评选出的集体,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对评选出的公务员,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给并予记二等功奖励。
此次评选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潍坊市曾于2004年开展了第一届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当时共评选出20名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0个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导向作用,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目前,来自各个部门的候选人已经陆续浮现,结果将在近期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