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高德刚 杨武贤徐瑶)近日,临邑县人民法院德平法庭接到一封来自四川的感谢信,信里对临邑县人民法院德平法庭积极为34名四川籍彝族农民工讨薪表示感谢。
2009年5月,临邑县德平镇永盛砖厂承包人张某雇佣了34名四川籍彝族农民工。2010年6月,张某突然失踪。之后该厂由张某某、闫某某、姜某某三名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由于经营不善,张某某三人准备停发工人工资。得知这一消息后,34名四川籍彝族农民工多次向参与经营管理的张某某等人讨要,但毫无结果。
8月27日,34名四川籍彝族农民工及10余名亲属身着彝族服装到该县信访局上访。应德平镇党委、政府请求,临邑县人民法院指定德平法庭参与协助处理此案。次日,德平镇政府向该院起诉永盛砖厂和承包人张某,并申请该院对砖厂全部资产进行查封保全。通过核实,法庭确认砖厂拖欠工资总额7.9万元。
最终,张某某等三名合伙人同意支付拖欠工人们的工资。8月29日下午,德平法庭法官租用车辆将34名彝族农民工及其家属送至济南火车站,送他们踏上了南下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