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国—
据《齐鲁晚报》10月19日报道,烟台市部分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仍在销售楼盘,住建部门表示,没有预售许可证卖楼属于违规行为,市民买房时需要注意风险。而开发商认为,提前预售是业内的一种“惯例”。
大家都知道,如今房价这么高,买房子是件大事,近乎影响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命运,如果市民在买房的过程中不注意,遇到一些不合法甚至欺诈的情形,带来的损失就是巨大的。为了杜绝这样的隐患,国家出台了房屋预售证制度,明确规定未获得预售证的开发商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
烟台这几家有名有姓的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却开收“诚意金”,这显然是一种变相的卖楼,并且这种“变相”似乎已成为业内的一种“惯例”,在这种“惯例”下,可能多数的开发商最终会履行自己的诺言,但谁能保证有个别不良企业会钻空子呢?从这个意义上讲,提前预售是在是个坏“惯例”。
与其去相信开发商的道德约束,不如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去办事,有关监管部门也应依法对这样的坏“习惯”进行坚决查处,不能让法规在某个地区“走形”,这既能捍卫购房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开发商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