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9日讯(记者 张召旭)阳谷市民程先生花180元买个“卫星锅”,但自从买了后就需要月月升级,不然收到的信号就减少,目前升级费已花去60元,对此,程先生非常后悔。
“我刚住进新房,安有线电视一年要交156元,
还有120元的开通费。”19日,程先生告诉记者,5月份,他花180元从香江市场买了个“卫星锅”,刚开始能收到50多个台,一个月后,收到的信号越来越少,6月底只能收到19个电视台的信号。
出现问题后,程先生来聊城找店主。店主告诉他,很多电视台都“上了锁”,要拿到店里来升级才行,一个月一次,一次15元钱。“我升级了4回,花了60元。上个月换零件又花了30元,再加上来回的路费,花出去快200元了。”程先生说,等卫星锅彻底没信号,就换成有线电视,“这也太坑人了”。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