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马云云 喻雯
本报10月20日讯20日,记者从济南城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上获悉,住宅和商业用地平均容积率拟由原设定的1.3提高至1.7。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土地集约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也代表了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土地容积率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该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
据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07年对国有土地级别和土地基准地价的设定,济南住宅和商业用地的平均容积率为1.3,而此轮调整拟提高至1.7,增幅达30.8%。这意味着济南的土地利用强度及利用效益将得到显著提高。
“这是土地集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年,随着城市不断膨胀,城市内空间愈显不足,不少城市提出要提高容积率,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资源。2009年底,济南市就曾根据城市化发展现状提出要提高城市总容积率,加快城市“长高”速度,
要求除控高区外,禁建6层以下建筑。
—位业内人士分析,这些年济南市在不断“长高”、“长大”的过程中,—些高层楼宇拔地而起,土地容积率得到大幅提高。此番对住宅和商业用地容积率的调整,代表了济南城市化发展的趋势,也符合济南市城市发展战略的总体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