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林荣耀
据《齐鲁晚报》10月21日报道,省城山景明珠花园有部分业主因为拖欠了近10个月的物业费,交纳采暖费时遭到物业拒绝。物业和业主各执—词,互不让步。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这“捆绑收费”又何尝容易评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之所以会有今天的僵局出现,不过是从前的恩恩怨怨所致,其中自然少不了盘根错节的因果关系。简单说来,没有物业费收入则物业公司难以为继,而物业服务欠佳又让业主不愿做“冤大头”,听起来是“公”“婆”都有理。
如果双方还有“续缘”的念头,既然物业也深明事理,坦承自身工作确有欠缺,还把前十个月的物业费打了七折,那么物业方面不妨先动起来,犯不着非要认什么“死理”,一方面赶紧把采暖费收起来,另一方面把日常服务做到位。应该相信,不讲道理的人常有,而绝大多数业主一定是讲道理的。只要服务工作过硬,谁好意思欠交物业费?如果说双方之间确实结过一点“冰”,那么先来“破冰”的恐怕还得是物业,毕竟业主那边是分散状态。至于前十个月的欠费,可以先挂起账来留待沟通,在各让一步的前提下逐步解决。
事实上,把采暖费与物业费“捆绑”,也没有多少道理好讲。固然可以把“代交”采暖费算作物业服务的一项,可那更是替供暖方服务的“代收”行为,无非就是在供热企业与采暖用户之间,人为地加入了一个中间环节,为的是把本来的一对一关系“化零为整”,减轻供热企业的收费工作量,如果因此反给用户套了“金箍”,那岂非事与愿违?
既然供热部门也不好强制物业公司,那何不用其他中间环节代替物业公司?譬如委托网点较多的银行为采暖户办理交费卡。如此“一码归一码”,居民不再劳神,相关各方也好“一身轻”地去做分内事。其实采暖交费卡早就该办,但愿省城能够尽快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