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章丘刁镇工商所接到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刁镇某药店购买了某品牌正骨丸,在服用1个疗程后不见效果,怀疑该药品存在问题。经实地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批号为“豫食”字开头,不属于药品,属于保健食品的范畴。
通过了解,该药店服务员并未履行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使购买者误认为购买的是处方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药店最终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发票全额退款。(孟敏 张忠诚 高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