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专电 中国政府网21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通知指出,这一决定是旨在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
根据通知,自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这意味着中国终于完全实现了税收制度内外统一。
外企将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我国终实现内外税制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