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颜 通讯员 张刚)一女子再婚后与丈夫经常为琐事争吵,她竟然将怨恨发泄到了9岁继女身上,将其勒死(本报2009年12月25日曾报道)。10月2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该女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与被害者亓某的父亲于2006年结婚。因王某对被害者的抚养照顾问题,王某与丈夫之间产生了矛盾并经常吵架。2009年7月23日王某与丈夫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没想到两人因为孩子的问题吵得更厉害了。2009年12月23日,王某与丈夫因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打预防针费用一事再次争吵。
吵架之后,王某想,如果将继女杀死,丈夫一定会很痛苦,这样就能达到报复的目的。23日下午,王某事先买好了两瓶老鼠药,并以带继女出去玩为由乘公共汽车将她带到了泰安。当晚7时许,在南湖公园南门附近,王某先骗被害者服下一瓶鼠药后,又用被害者的书包带紧勒她的颈部,致其死亡。事后,王某借用他人手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杀人,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将王某抓获归案。
10月2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死刑,缓期二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