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24日讯(记者 陶相银) 许女士到高区某美容院减肥,店方向其推荐了艾灸治疗痛经,但就在艾灸时,许女士被艾条灰烫伤,肚皮上留下一块疤痕。许女士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并认为美容院是超范围经营。美容院则认为“5万元是天价,没法谈这个问题”。尽管美容院的招牌上写有14个“特色项目”,但在该美容院的《卫生许可证》上,许可项目一栏仅有“生活美容”一条,店方却拒不承认超范围经营。
今年3月份,许女士见某美容院打出了“今天减,明天瘦3斤”的招牌,便到该美容院做减肥项目。其间,美容院工作人员听说许女士有痛经的老毛病,向其推荐了“特色项目”———艾灸。许女士在接受艾灸治疗时,艾条的灰不慎掉在了肚皮上,将许女士的肚皮烫伤,后经医院鉴定为三度烧伤。许女士原本要在5月1日结婚,因为治疗耽误了婚期,且肚皮上留下了一块约4厘米长、2厘米宽的丑陋疤痕。几个月来,许女士多次找到美容院,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至少5万元”,但美容院拒绝赔偿。
11日,记者在这家美容院外的招牌上看到,“特色项目”有女性暖宫保养、女性气血调理、滋阴补肾护理等14条,但在该美容院的《卫生许可证》上,许可项目一栏仅有“生活美容”一条。在高区工商分局市场检查科,工商人员出具的一份询问笔录内,该美容院的法人否认经营项目里有“艾灸”。当天下午,在高区工商部门的调解中,美容院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许女士“太天真了”、“5万元是天价”、“没法跟你们谈这个问题”……调解最终不欢而散。
24日,许女士告诉记者,美容院仍然拒赔,她准备将美容院告上法庭,通过司法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