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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苗庄社区水管铺到家门口
居民盼来水却觉交费冤
  • 2010年10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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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刘遥)自来水管道通到自家门口本是值得开心的事,可家住西苗庄社区的刘先生从划线施工时就去交“开水费”,却被告知已逾期,必须先交罚款才开始供水。10月21日,刘先生来电称,这200元的罚款罚得有些冤枉。

    刘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月前,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开始划线,在他居住的西苗庄社区还没开挖动工,他就和街坊邻居们到水务公司交钱,每户一千四百多元。但对方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除管道改造所需的钱外,他们每户还要交200元罚款。“明明还没开始施工,我们这么积极地交钱,却被‘罚款’,心理接受不了。”刘先生说,眼睁睁看着自来水管道铺到家门口一个月了,但就是没水喝,令人烦心。记者联系到实康水务公司客服中心陈主任。陈主任说,这200元钱的二次进场施工所需费用,早在工程开始前就在社区进行了公示。陈主任告诉记者,公司规定,开工前收费理应到位,“不交钱,不备料”。但为了防止二次开挖造成公共基础设施的二次破坏等后果,也是对居民支持改造工程的一个督促,公司曾明确公示,开工后再交款的住户需要加收200元,是为二次进场施工设计所需。“而施工结束人员撤离后再交费的,还要收400元。”陈主任说。

    问及这额外收费是否有物价部门的证明,陈主任表示,因二次进场施工而额外收费,是公司为督促业户即时交费的一种手段,至于定价属于公司规定,根据测定的工程难度来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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