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于吉明)2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获悉,今年1一9月份,烟台市区居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1839.64元,比同期增506.75元,增长38.0%。
据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1一9月份,人均交通消费支出1137.09元,比同期增加353.02元,增长45.0%。其中,家庭交通工具支出最高达619.69元,同比增长4.5倍;车辆用燃料支出214.96元,同比增长6.4%;零配件支出6.62元,同比增长2.3倍;交通工具服务支出25.5元,同比增长10.1%;其他车辆使用费用5.21元,同比增长6.1倍。在交通工具支出中,人均助力车支出22.95元,同比增长4.8倍;家用汽车支出580.93元,同比增长4.8倍。
1一9月份,人均通讯消费支出702.55元,比同期增153.73元,增长28.0%。由于手机等通信工具价格下降,导致通信工具支出减少,但通信服务支出上升高达647.90元,同比增长33.2%。其中,电信费支出645.95元,同比增长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