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张琪 戚淑军 通讯员莫言 丛斌)25日,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烟台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市长质量奖”全面启动。市长质量奖今年是首年评选,分设“质量管理奖”和“质量贡献奖”两个奖项,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在10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各县市区质量兴市(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企业和个人材料10月30日前直接报送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台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烟台市市长质量奖是烟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奖项分为“烟台市质量管理奖”和“烟台市质量贡献奖”。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组织给予6万元的奖励,对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据了解,烟台“市长质量奖”是今年7月份烟台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设立的,自2010年起建立烟台市市长质量奖制度,对重视质量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市长的名义予以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