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马瑛)21日,记者从在武城县召开的德州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获悉,目前,德州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5850名。
自2002年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到目前为止,德州市共有调解组织3643个,人民调解员15850名,其中村(居)调委会3339个,社区调委会120个,行业性、专业性及企业调委会184个,基本做到了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委会,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
今年7月28日晚,驾驶人张某驾驶低速货车沿武城县德商路郑郝路路口向右转弯时,将骑自行车的李某腿部轧伤,经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8月20日,张某与李某就损害赔偿问题向武城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室提出调解申请,张某与李某均为外地人员,李某住院前期治疗期间,张某积极筹措治疗费1万元,保证了李某的治疗,经人民调解员调解,张某再一次性支付给李某2.1万元,该事故结案,双方互不追究。人民调解员说:“这种无偿的法律援助不仅能让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法律带来的快捷与便利,而且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据了解,近年来,德州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0425件,调解成功87905件,成功率97%,防止“民转刑”案件17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37起,防止群体性械斗9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