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颜 通讯员 李广军)由于丈夫怀疑妻子怀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夫妻二人为此对簿公堂。尽管后来丈夫撤消了亲子关系司法鉴定申请,但妻子还是坚持要离婚。
2007年,王某和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为夫妻。今年7月,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她高兴地把这一消息告诉丈夫张某时,张某不但没有高兴,反而冷冷地问:“这个孩子是我的吗?”张某的话语让王某感到受到了莫大的侮辱,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岱岳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王某已怀孕3个多月,此时离婚对胎儿发育和王某身心健康均不利,希望双方重归于好。但张某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仍坚称孩子不是他的,并对王某腹中胎儿与他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申请司法鉴定。当法院准备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时,张某又撤回了司法鉴定申请。但张某的这一行为严重伤害了王某的感情,王某离婚的态度更加坚决。
法院经审查认为,两人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于是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尽管张某后来主动撤回了亲子关系司法鉴定申请,但是该行为并没有得到王某的谅解,法院认为张某关于王某腹中胎儿与其没有亲子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而且考虑到王某已怀孕3个多月,劳动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遂同时判决张某支付王某妊娠期间生活费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