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魏玉娜 通讯员 聂荣先)为做好“赏沂蒙美景,购绿色年货”沂蒙优质农产品品牌集中宣传营销活动,临沂市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3A级(含3A级)以上旅游景区均要设立沂蒙优质农产品专卖店。
专卖店要统—店面标志,统—装修设计,统—销售沂蒙优质农产品,以较强的质量意识,吸引游客的购物兴趣和购买欲望。此项工作于11月10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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