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孙江) 23岁的无业女青年刘某妒忌他人穿戴漂亮,到商场内盗窃衣服。得手后,又偷店主的手机、笔记本电脑。27日,刘某再次来到商场准备盗窃,被店主认出。
高女士在某商场内经营服装,今年7月31日,她发现自己放在柜台上的手机不见了。调取监控录像后才发现,是一位漂亮女青年趁她忙于招呼顾客的时候“顺”走的。而在27日中午,这名女子又出现在她的店中,高女士赶忙报了警。鲸园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该女青年刘某带回派出所讯问。不多时,刘某就交代了自己三次盗窃的犯罪事实。
23岁的刘某与奶奶相依为命,经济拮据,但刘某对别人穿戴漂亮很是妒忌。今年6月的一天,刘某到某商场内闲逛,见各服装店的店主们均忙于招揽顾客,对衣物看管不严,刘某便在试穿了几次衣服后,穿着新衣服就走出了服装店,并顺手将另一件新衣塞进了自己的包内。这次的成功得手让刘某尝到了甜头,7月31日,她又成功窃取了高女士的手机,并在8月份又盗走了另一家店主的笔记本电脑。刘某在被审讯时称,“我没有的东西就想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