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听说了这样一件事:一家服装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因噪声扰民臭气袭人,影响了与厂区一路之隔的一个居民区,屡屡被投诉。这家企业被省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解决到位。
这家企业很委屈。据企业负责人介绍,2003年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时,还没有这个居民区,这里是一片农田,工厂并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2008年这个小区开盘,2010年三四月份有居民入住。小区与厂区只有一路之隔,小区受影响是自然的。
让他们委屈的还有,国家对企业建设选址与城市居民区的距离是有规定的,企业建设在前,小区建设在后,不知道这个房地产项目环评是如何做的,有关部门是如何规划的。记者了解到,早年我国对化工企业选址与城市居民区的距离有严格规定,比如规定必须包括一个5到10公里的隔离带。依据不同的排毒系数,炼油厂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最小400米,化工厂200米,合成纤维厂500米,但城市快速发展,城区不断扩张,这些规定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省环保厅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家企业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如果不在前期规划、环评等环节把好关,等到居民区和工业区都建好,无论搬迁哪一个,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刘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