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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婚》编剧打著作权官司
  • 2010年10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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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从中国法院网获悉,编剧李东东近日向北京东城法院提起诉讼,称《金婚》一书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并索赔14万,他将作家王宛平、作家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以及电视剧出品方一并告上法庭。

    今年3月,参与《金婚》剧本创作的李东东发现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正在销售图书《金婚》。该书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署名作者为王宛平。该书内页含有宣传电视剧《金婚》及出品单位、相关主创人员的文字及图片内容,且每一章节首页均有电视剧《金婚》主要演员张国立、蒋雯丽等的漫画形象。经比对,图书《金婚》的大量内容与原告李东东创作的《金婚》剧本中的部分内容完全一致。

    李东东认为,图书《金婚》使用了《金婚》剧本中由自己创作的部分内容,但却并未注明是根据自己参与创作的电视剧剧本改编而来,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于是诉至法院,除了要求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上发表声明赔礼道歉外,还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40029元。

    对于记者的采访,王宛平表示,李东东是自己吉林大学中文系的同学。此次的著作权官司和自己无关。“这本书本来也没印多少,我拿到的稿费很少,还要和电视剧出品方分。”王宛平的代理律师唐军芬表示,和作家出版社签约的是电视剧出品方,他们拥有《金婚》剧本的著作权,王宛平只有署名权。所以,李东东告错了对象。

    (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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