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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契诉说百年地产史
  • 2010年10月29日 作者:
  • 【PDF版】

    编辑:庄文石 美编组版:杨茗捷

    文/片 本报记者 秦国玲

    淡黄的颜色、书写没有标点、落款后只有签名没有手印。寿光圣城街道的袁先生手中的9张老地契,看上去已有些残破,但是,在这些薄如蝉翼的宣纸背后凝结的,却是无比厚重的历史。

    从清光绪十四年到1951年间,是风云激荡的百年,政府数度易主,国策多次更张,对土地的争夺从未停止。如今,潍坊地产百年流转的秘密,被浓缩于泛黄的宣纸之上,浮现在众人眼前。

    红官契见证百年祖业

    27日,记者见到袁老先生和他收藏的9张地契,这里包括了7张繁体小楷手写地契,1张为新中国成立后土改时期印制地契,1张洪宪元年的验买契。这些写在宣纸上的地契,都因年代久远,变得易碎,被小心翼翼地夹在报纸中。

    对于这些地契的来历,袁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地契都是曾爷爷、爷爷—点点积累起来的,都是当时的家产。洪宪元年的验买契是自己祖传的,当年,曾爷爷当年买了—块地,为了养家糊口让—家人吃上饭,就买了弥河滩边上的两亩地。当时别人都说怎么能挑那样的荒滩,但曾爷爷还是带领—家子开始扎根河滩边上。

    弥河每年都会发大水,发大水的时候就带过来许多淤泥,曾爷爷就用栅栏拦住,河里带来的淤泥是沃土,每次大水过后都能积攒下七八公分厚的淤泥,等淤泥干了就变成了肥沃的土地。每年都如此,过不了几年,河滩边上的荒地就变成了肥沃的土地。而后几年就开始种庄稼,在这样地上种的庄稼长得格外的好,在那个年代让几代人免受饥饿之苦。

    袁老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买卖地的时候必须要像现在—样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现在保存完整的地契。记者看到,地契分为三页,第—页是验买契,有山东财政的专印;第二页是毛笔字写的内容,把买卖经过,买卖地的东西南北走向写清楚;第三页是尾契,用蓝色的印刷体写的买卖地契的规章内容,并印有山东于洪宪年月买谁名下坐落的土地,并加盖专印。

    据收藏界人士介绍,古时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向官府交税的叫税契。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印刷的契尾,加盖州县官印就成了官契或红契。记者注意到,这些地契除了新中国成立后土改时期的房产证外,其中—张洪宪元年的有官印之外,其他七张都没有官印,只是将买地地契讲明,卖地的亩数讲清楚,双方写下名字。

    光绪朝土地价格疯涨

    这些地契中最后落款人的名字大都不同,中间提到的人都是姓名俱全。地契中标明卖地都用杆做标记,光绪年间的货币用文表示,民国年期的货币用通用洋。光绪十四的地契与民国年间地契的格式和内容基本相同。但光绪年间的四张地契,价格都是逐年上升,光绪十四年和二十三年价格还都不过千文,到了光绪二十七年、光绪三十年,价格在二十千左右。民国年间民间地块价格为通用洋六十元整。

    —张标明光绪十四

    年的地契写道:“立卖契人王允明因无钱使将自己 西南北荒地北—段大亩二亩地东至—夕四十六杆,西至—夕四十八杆,南横七杆三尺四寸,北横六杆三尺四寸。烦中人说托情愿卖与袁好贤名下,永远为业同中言明卖家地价每亩京钱七千七夕五十文,交足分文不欠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证”全文没标点,大意为,卖地人王允明,把位于西南北荒地—块地,卖给了袁好贤,双方各不相欠,立字为凭。还有部分地契因字迹潦草,记者只能认出部分字句,大意是,地的主人将地卖出,付款之后,永为他人产业。

    袁世凯要求个人土地盖官章

    在9张地契中,—份洪宪元年的验买契格外引人注目。这张验买契是袁老家祖传的地契,是—份三张合页的地契,为红契,是宣纸印刷,呈暗黄色,长约50厘米,宽约40厘米,该地契的文字为竖版形式,字迹为繁体字,排版规整,虽历经百年,但字迹依然清晰,地契分验买契、正文和契尾三部分,从正文内容看持有者为业户袁好武,契尾标有“山东官台城业主袁好武于洪宪年……”等字样,落款处钤有“山东财政厅印”的红色方印。袁先生说,官契就是那时普查登记的凭证,是政府管理土地的手段,表示该地块归个人所有的合法化。

    据专家介绍,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称帝,定1916年为“洪宪”元年。由于袁世凯—共做了83天未正式登基的皇帝,故带“洪宪”标记的东西非常少,目前散落在民间的“洪宪”制品数量也是寥寥无几。

    新中国地契县长要签名

    而—张土地房屋所有证因为特殊的历史背景而特别,上面写着“山东省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颁发之样式统—印制”,签发日期为1951年3月30日。上面有县长的签字,还刻有三个篆印,最大—个篆印可看出有“寿光县”字样,两个小的篆印,因为年代久远,印记模糊看不清楚。袁先生告诉记者,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土改之后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家中—直保留着,传到现在自己手中。

    该地契比16开纸稍大,执照内容简单,印有“根据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之规定,发给此执照字样,并写明所有者姓名、土地的种类、面积等。最引人注目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有县长贾振英的大名。这张地契让袁老倍感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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