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28日讯(记者 王尚磊)28日,聊城确定首家器官捐献试点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按照规定,捐献者可获得一定奖励。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聊城市人民医院是全市首家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按照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拨付专项启动资金,省红十字会将建立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用于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困难救助、缅怀纪念、表彰奖励等工作。
聊城市人民医院医务处副主任赵守国说,医院试点器官捐献前,器官主要靠爱心人士无偿捐献,但由于大多数人思想保守,再加上没有相应的救助、奖励政策,能成功捐献器官的人极少。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人民医院设立了5名器官捐献协调员,赵守国就是其中一名。赵守国说,如果病人只能靠辅助器械维系生命,又无挽救希望,协调员可动员患者捐献器官,捐献者同意后,协调员还要征得捐献者家属的同意,否则不能完成捐献。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自2003年至今,全市登记器官(或遗体)捐献的仅有24人,成功捐献的只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