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通讯员 刘子渝 记者吴慧)苍山县段某与刘某因被踢出聊天室心存不满,遂找到该网管李某并将其轿车砸坏。近日,二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0年2月2日,段某与刘某在苍山县城某网吧内上网,他们都在一个名为“网络情缘”的聊天室聊天,一网名为“漫步人生”的是网管,聊天过程中刘某与“漫步人生”发生口角,两人在网上开骂,“漫步人生”将其踢出聊天室。过了一会,段某也被踢出聊天室。
其后偶然机会,两人知道了网管就是李某。于是心存不满的二人窜至临沂市兰山区某服装店门前,用铁棍等工具将李某的车辆砸坏。
经鉴定,二人造成损失26056元,案发后,段某赔偿了李某5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