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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承诺退货专柜只愿调换
—市民退衣服遭遇两种说法
  • 2010年11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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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31日热线消息(记者逸群 孟君)商场的购物小票上承诺30天内包退,而商场内的专柜却称他们只执行厂家包换不包退条约。商场、专柜相互矛盾的说法让市民小胡很郁闷。

    据小胡介绍,三天前她在解放路上一家商场买了一件上衣,回家后发现衣服不太合身,就没有撕毁衣服标签,并于10月31日上午拨打该专柜的电话进行咨询。在得知该款式已经没有合适她的尺寸时,小胡便打算退衣服。不料,该专柜的工作人员却称:“我们只包换不能退。”

    “可是小票上承诺‘30天内不影响第二次销售情况下,不满意者可凭小票包退包换。’为什么不能退呢?”小胡问道。该专柜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虽然使用商场的购物小票,但不归商场管。商场30天内包退包换的条约并不适用于该专柜。

    小胡拨打该商场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小胡,目前商场内存在个别品牌包换不包退现象,但该品牌并不在内,消费者只要凭购物小票可以办理退货手续。然而,小胡到该专柜退衣服时,专柜的工作人员仍表示,不接受退货,只能包换,而且必须调换价格更高的衣服。

    记者拨打消协12315了解到,商场内的个别品牌能否包退,可能有其一定的灵活性,还要视商场和专柜原始的约定而行,是否能退货仍需要双方充分的协商。市民如遇侵权,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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