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31日讯(记者 刘彦朋)29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聊城市企业参保且退休人员取暖补贴首次按照新标准发放,由执行了21年的每人24元提高至1100元,增加了近50倍。
聊城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7月份,他们接到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1100元。10月初,市人社局也向各县市区下发了调整取暖补贴的通知,预计11月初将全部发放完毕。
这名工作人员说,今年聊城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冬季取暖补贴发放首次执行新标准。截至目前,全市15037名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符合取暖补贴领取条件,按照每人每年1100元的标准,共计将发放补贴资金1654万余元。具体发放范围是2009年年底之前的退休人员。此外,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及按照企业标准参保的相关单位的退休人员,也在这次调整范围之内。
企业社会保险从1987年开始统筹,1989年,省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冬季宿舍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取暖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4元,直到去年一直执行的是每人24元的标准。“这个标准延续了20多年。以最近几年的取暖收费标准计算,24元也就够一平方米多一点,这次一下调整到1100元,让不少领到补贴的退休职工乐开了花。”市人社局社保事业处相关负责人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