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郑雷)1日,记者从潍坊市住建局获悉,潍坊市第二批低碳示范社区项目已开始组织申报,与首批低碳示范社区的申报条件相比,第二批增加了对建设中所使用新技术、新产品的限制。
据潍坊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教科科长杨宗明介绍,列入低碳示范社区的项目,与常规社区相比,碳排放量应减少50%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总耗能量的20%以上。第二批申报条件延续了此前的六个必选项目加自选项目的要求。
自第二批低碳示范社区开始,通过申报审核的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在规定建设周期内无法完成建设任务,以及不符合低碳示范社区标准的项目,将被取消低碳示范社区建设资格,其开发建设单位两年内不得再申报低碳示范社区项目。
据悉,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周期为两年,立项后3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而符合低碳示范社区建设标准的优秀社区项目,将被纳入扶持范围,潍坊市将提供2000万专项补贴资金给予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