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青岛市中心血站了解到,根据青岛市的规定,献血超过1000毫升,献血者终身免费用血。此外,献血者的亲属用血时也可以受益。
青岛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说,1996年,青岛市先于其他城市制定了《青岛市义务献血条例》,2004年又修订发布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此规定在原来《献血法》规定的直系亲属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受益范围,受益人涵盖了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岳父母、公婆,他们都可以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的待遇。此外,献血者本人更加受益:献血在1000毫升之内可以5倍量免费用血,超过1000毫升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据统计,自1996年开始实施血液返还政策以来,至今已有21818个家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