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 为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采取教育引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对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处以5元到50元不等的罚款。
11月1日上午,在市区蒙山大道与解放路交会处,—名40多岁的男子闯红灯,在民警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张20元小额罚单。执勤民警表示,发现行人的违法行为后,民警会根据情节采取教育放行、义务执勤、罚款等处理措施。
据临沂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自7月份以来,全市已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罚款近500元。
记者了解到,近期临沂交警深入开展“畅通安全行”活动,以“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创建为载体,全面实行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努力实现“保东西南北道路畅通,让四面八方群众满意”的目标,借以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罚款标准>>
在此次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2O元罚款或警告;对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处以5O元罚款或警告;对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不按规定停放、路口越线停车、不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不按规定载物的,处以1O元罚款或警告;对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非下肢残疾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的,处以3O元罚款或警告。
交警看法>>
处罚有利通畅执行有点困难
据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中队队长刘振介绍,政策执行以来,通过教育引导和劝阻,大多数交通违法者能认识到错误,对小部分不听劝阻拒不配合交警管理的,民警才会对其开出小额罚款。
“但具体执行也很难,—些人对此不理解,拒不配合接受处罚,甚至与民警耍泼,也影响交通通行。”刘振告诉记者,
针对这些情况,临沂市交警支队交管科民警表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往往有从众心理,看到别人违规了,自己也就跟着违规了,小额罚款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确实有利于道路交通秩序通畅,但是具体执行上确实有点难。“如果拒不配合,不光占用大量警力,还有可能产生新的不利交通的因素。”
延伸阅读>> 1、据《泉州晚报》报道,泉州市将行人违规与个人驾驶证的相关业务挂钩,“行人被开罚单的,要在15日之内去处理,如果不处理,将被收取滞纳金。没有去接受处罚的违法者,有驾驶证的就不予办理年审或者换证等驾管业务;没有驾驶证的就没有办法考驾照了。”
2、《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宿迁市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直接进行曝光,曝光内容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借用此种手段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管理。
3、2O1O年7月1O日至2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省会文明办与交管局联合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在红灯前止步的行人给予现金奖励。在7月1O日至21日期间,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次性奖励现金5OO元。在为期14天的活动时间里,石家庄市共向184名“第—位不闯红灯的行人”以及“第—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发放奖励共计9.2万元。通讯员 孙澎 张—玉杰 本报记者 张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