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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轿车未过户原车主频接罚单
  • 2010年11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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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热线消息(记者 郇恒吉)莒南县的王先生一年前将车辆卖给他人,收到卖车款后,并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料频频接到车辆的违法通知书,他欲联系买车人,却丢失了联系方式。

    据王先生介绍,去年年初,他将一辆牌号为鲁Q55**牌号的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转手卖给了郯城一名男子。由于当时处于春节放假期间,并未及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后来王先生一直催促对方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总以在外地等各种理由推脱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半年前他不慎将买车人的联系方式弄丢了,后试图到通信公司打印通话清单,但因时间过长未能顺利查出电话号码。

    “我一直在临沂做生意,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在老家的父亲告知我已接到了四五封交警寄出的车辆违法通知书。”王先生说,现在他就想找到买车人办理好过户手续,希望买车人了解此情况后能够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这些违法行为处理掉。

    随后,记者联系了临沂市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车辆转让时应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车辆牌号会发生变化。如果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违法则要由原车主承担,王先生要找到买车人或者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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