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通讯员 刘子渝 记者 吴慧)兰山区王某冒充刑警队人员以“销赃车”为由实施诈骗,贪图便宜的张某不慎掉入骗子陷阱被骗去4.9万元。
2007年12月份的,张某通过朋友认识了王某,王某谎称是某刑警大队工作人员,说单位有赃车要处理,交上订金就可以看车。
张某交了3000元钱,第二天王某便带张某到—派出所看车。过了几天,王某—直打电话催,让张某交钱,好补交赃车手续,张某又交给他22000元。其后又以同样的理由骗了张某两次钱,前后四次张某共交了49000元钱。
交完钱第二天张某就联系不上王某了,张某到了派出所看车,车也不见了,张某才知道到被骗了,到刑警大队—问,没这个人。这时,张某才开始着急,赶紧报警。
张某被骗后—直在寻找王某,2009年3月31日下午,朋友打电话说遇见王某了,张某急忙赶到,双方争执了起来,巡逻民警将王某带走。
日前,王某被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