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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二次加压”咋摊派?业主、物业、开发商各有说法
三方齐盼分摊细则出台
  • 2010年11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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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张帆刘遥)本报11月3日D06版刊登了题为《暖气“二次加压”该由谁埋单》的文章,对城建时代广场供暖二次加压催生高价供暖费一事进行了报道。开发商表示,自该写字楼投入运营以来,他们已先后支付了近8万元。目前,开发商、物业、业主都盼望有关部门能针对“二次加压”出台分摊细则。

    “去年冬季供暖时,二次加压费用我们出了5万余元,今年到目前为止也已经拿出近3万元支付这笔费用,”3日,该高层写字楼的开发商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致电本报表示。据该负责人介绍,他们也是第一次建设这种高层商用写字楼,在建设之初,开发公司曾考虑过冬季使用中央空调供暖。但由于费用高于暖气和供热效果不如暖气两个原因,最终选择了铺设暖气管道,但当初并没有考虑到冬季取暖费收取居然如此麻烦。

    “我们非常希望能让业主有暖气用。”该公司李经理告诉记者,“2009年冬季,该写字楼首次供暖,我们垫付了一笔加压费,每户只收了6元/m。今年供暖,在供暖率达不到的情况下,我们在热电公司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才保证了写字楼今冬能通暖气”。

    该楼12层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二次加压费的支付,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都不太情愿。“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如果供暖成本太高,或许明年就不在这里租房了,到时候再出现二次加压费怎么收的问题,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如果没有相关政策出台,绝对不是长久之计。”

    李经理也表示:“这笔费用并不是小数目,开发商也不能一直付这部分费用,希望能尽快有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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